-
by 孟稼轩
(1)钟表
钟表,
可以回到起点,
却已不是昨天。
钟表,
可以重复轨迹,
人生却不可以。(2)经历悲伤
使人成熟的
是经历,
而不是岁月。
使人伟大的
是悲伤
而不是快乐。(3)自在
少一点
预设的期待
多一点
随意的心态
那份对人的关怀
便不再无奈
便会更加自在……
(4)悲伤
有一种伤
叫悲伤
是睫毛
再也承受不住
泪球的沉重
轻轻碰到就会滴落……
有一种伤
叫悲伤
是内心
再也承受不住
刀剑的锋利
轻轻碰到就会碎裂…… -
by 伊涅斯塔姆
读完英语全文后,我非常惊讶,没想到查建英的英语这么好,真是令人佩服啊。我觉得,从词汇量和对语言的驾驭上来说,她的英语水平可能要好过哈金,虽然后者的英语读起来也非常享受。
以下文章转载自互联网,原文刊登于今年4月23日的《纽约客》杂志。不知译者是谁,翻译得非常好,可能是查建英本人吧。
这上面两段话不是我所写,是我从百度文科下载査建英老师的《国家公敌》,输入者加入的说明文字,另外,它们的次序被我倒置了。《国家公敌》写的是査建英的哥哥查建国。
我上高二那年,有一本叫《八十年代访谈录》的书出版,里面有一位我很喜欢的人物受访——陈丹青,所以有好几个周末我都去新华书店翻阅这本书。这本书的受访者包括阿城、刘索拉、陈丹青、北岛、崔健、陈平原等人,而采访者是査建英,于是我记住了她。几年以后,在我正式在纸媒体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里,我提到査建英和她的这本书,我曾从中受益良多。
维基百科给査建英的全部简介如下:
查建英(1959年-),笔名扎西多,中国作家,出生于北京。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1981年离开中国就读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并于1984年获得得英语硕士学位,1986年,她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她的第二个硕士学位,专业是比较文学。1987年,查建英返回中国,曾经为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工作过一段时间,然后在1989年是《纽约时报》深入报道采访六四天安门事件的知名记者之一,六四事件后查建英返回美国。
九十年代,查建英活跃于美国和香港,在香港推广其中文著作,查建英曾称其最喜欢的城市是北京和香港。
1996年,查建英的非小说类英文著作China Pop出版;2006年出版《八十年代访谈录》。
查建英入选《南方人物周刊》“政右经左工作室”2007年“政右经左版年度百人名单”。
查建英的父亲查汝强为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教授,其兄查建国是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1999年时曾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九年徒刑。
在此之后,我在媒体上见到査建英,是她以嘉宾的身份不时出现在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节目。由窦文涛主持的《锵锵三人行》是我最为喜爱、信任的电视节目。后来,我在网上得知她为美国的《纽约客》杂志撰稿,写《国家仆人》,文章的主角为著名作家王蒙,我得知这消息时,应该在这篇文章发表过后不少时间了——或者在文章发表当时附近,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当时未跟着链接去阅读,以至于我没有记住当时具体是什么时间。
昨天晚上,我在从玉华的微博看到一条转发的微博:“@丁伟 : 人物特写样本:查建英新书《弄潮儿》(Tide Players),两部分,六篇文章。企业家篇:A Good Tycoon张大中http://t.cn/zOcJjHp ,潘张夫妇http://t.cn/apLexj ,The Barefoot Capitalist;知识分子篇:北大张维迎,国家公敌http://t.cn/zOVpBHh ,国家仆人王蒙http://t.cn/hbLHxd 。 ”我转发了这条微博。从玉华是《中国青年报》“冰点”版的编辑、记者。
晚上,我在床上用手机看完《国家仆人》、部分《国家公敌》和部分《德商张大中》。之所以没有完整看完《国家公敌》、《德商张大中》,是因为前者的格式不对,用手机看里面内容错乱不堪,我今天上午点看才知道链接里是百度文库的内容,而里面是WORD文档;《德商张大中》则因为我当时看到凌晨3点钟,在床上辗转已使我无法专心看下去。
今天上午起来,我下载《国家公敌: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故事》。凭借着昨晚的阅读经验,我今早本想在微博上发布:査建英老师写的真好。当我看到一个写得很好的作者时,我想不出更好地表达方式,我只会以极为简单、朴素的方式——说“写的真好”来形容。因为阅读《仆人》时,我完全就跟着她的文字往下走,而一点不用提醒或者勉励自己往下看,这在我历来的阅读过程中极为少有。但后来作罢,我决定把《国家公敌》看完了再做决定。
这个国家从来不乏对宏大命题的叙述者,他们追求颇具历史感情的文笔和视角,但我从未被打动过。那些造作的狐臭使人不适。这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也因为我阅读过少,阅读面也窄。但我从阅读《国家仆人》、《国家公敌》等篇章的经验里,感受到作者诚恳、充实,无意争端,无意哗众取宠。她把每一个写作的对象视为朋友,不管现实中他们真是朋友、近亲或者他者。
布克哈特认为:“不沉迷于今天的文字是很有益处的,这些文字对人们的神经具有直接的影响力。首先是不读报纸,属于今天的任何事情都易于和我们自身感兴趣的材料联系在一起,那些属于过去的东西更有可能与我们的精神本性相结合,与更高的情趣相结合。”这是对的。太多时候,报纸、杂志的参与者都以这些工具作为炫耀自己权利(权力?)的武器,而不是以它们作为参与自我冷静思考的利器。
《寻路中国》的作者彼得·海斯勒(中文名“何伟”),去年因为《寻路中国:从乡村到工厂的自驾之旅》中译本出版而名声大噪,为更多中国读者熟知,也因此,中国的媒体圈在去年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笼罩着“纽约客”热、“特稿”热,记者间掀起另一波“特稿记者”学习兼相互吹捧的热潮。从这些准文化人的活动当中,不难理解,这个国家为何如此喜爱热闹了。
最终,是一个在媒体间并不热闹的作家,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一个在互联网(中国)不凑热闹甚至看来有些独立于此的作者,以6篇人物报道结集成书击中人心。我想起漓江出版社曾把茨威格的《三作家》和《与恶魔的搏斗》合印,为书取名《六大师》。二者未必有什么联系,只是我不由自主这么想到了。但我想,《弄潮儿》的价值应该超过许多自诩成熟的作家、记者的作品。至少我从阅读中,看到写作者可以有另一种更为合理的态度、感情存在,阅读完毕,我想与里面的人物交流,也想成为它的作者。
据说评判作品好,有时的依据是它使读者或者观众笑多次,那些笑不同且难以描摹,我有过这样这样经验。可是,阅读这几篇人物特写途中,好几次它让我心里想停下来,想哭一会儿。同时,我明白《弄潮儿》(Tide Players)可能很长时间都难有大陆中译本。
-
by 依然小黑
可惜中国的宗教意识并不强,或者说到目前为止自己也没有去好好的研究这个话题,一旦正义 陷入矛盾,似乎就是道德观和法律的冲突;《死亡笔记》的结尾部分有过夜神月和N对正义的讨论。夜神月生于警察之家,父亲是一位正义感极强的警官,这在一定 程度上促使了前期夜神月个人正义体系的建立;死神的出现却诱导出了他人性中极其幼稚及浪漫的一面,他的正义体系里,也有社会道德的一部分,两者并不完全冲 突,却往往能因为一件事而天差地别。
因为没有任何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去支持,夜神月的正义在长期的“能操控他人生死”的超能力下变得扭曲,他弑父,杀死并无过错的人,这与他之前坚持杀有罪之人相违背;而他为自己的找的借口仅仅是“要建立新的秩序就必须牺牲一部分必要的人”。
今天看了英剧《大侦探波洛探案集》里的一个案件,东方快车谋杀案。剧中的推理色彩并不强烈,亮点在结尾部分——它又面临了正义与法律的冲突。我对西方的天 主教并不熟悉,仅仅是在极肤浅的范围内阅读过有关的几个小故事,甚至一度让我误会耶稣其实就是个神棍。先说说整个故事:凶手在美国制造了一起绑架案,直接 杀害了一个小女孩,并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了这一家包括管家在内4人的死亡。后来凶手通过买通及威胁的手段迫使陪审团判定其无罪。5年后与这一家有关系的人 联合起来,诱骗凶手搭上同一节车厢并将其杀害。
波洛是个十足的法律捍卫者,他的原则即是法律的底限,任何一个人都不可以掌控法律,无关乎他的信仰、地位以及遭遇。电影里有提及天主教教义的部分,大致就 是杀小孩是一件上帝也无法容忍的罪过。去年年底看过一部德国的老片《M就是凶手》,里面的黑社会甚至为了制裁一个杀小孩的凶手私设法庭!可是这样一起“连 上帝也无法宽恕的犯罪”却被法律鉴定为无罪,这是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宗教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冲突,对当事人而言,就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车厢里的死者曾是 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也是被害者;另外12个人,他们自称是正义的执法者,在此刻却是不折不扣的凶手。这个时候往往已不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究竟该以哪方 为依据去判断这起案件。
可悲的是,波洛似乎也是一个天主教信徒,从最后他紧握十字架双目含泪的画面能推断的出来。影片最后并没有交待波洛的选择,他的话能显示出他作为一个法律捍 卫者的坚定:The rule of law,it must be held high!And if it falls,you pick it up and hold it even higher!For all society all civillized people will have nothing to shelter them if it is destroyed(法律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息之所)!可是这样矛盾对他来说毕 竟还是太残忍,当法律已经无法保护他们时,又何以要求他们去维护法律?波洛的眼泪,既是无可奈何,也是对正义冲突的无从抉择。 -
《纽约琐记》里的两张图片 - [日记]
2012-02-15 | Tag:伊涅斯塔姆 照片
by 伊涅斯塔姆
下午,本来想去阅览室翻看一些报纸、杂志,二楼没开门,我就上了五楼的图书室。书多眼乱,看到熟悉的作者便决定是他了,取了本陈丹青的《纽约琐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的修订版。
这还是我差不多四年来,第一次在图书室的座位上正襟危坐拿本书来看。没什么人。我三点多才到那儿,还不到五点钟,老师说关门了。书没翻到一半,而且心情不是很稳定,基本没记住书上所写的东西。
只是对书里两幅照片印象很深,准确说是喜欢,看到的时候就喜欢了。
一张是塞尚的油画《小村巴彦尼特》,另一张我不知道应该叫什么,可能是一个装置作品。对塞尚的油画,陈丹青做了一些评述,但因为我是画的外行,所以没读懂他所说的。我喜欢这张画,因为画里面没一个人,而且房子画得很干净,线条直,窗户空,没有衣物。另一张,一匹马把马头扎进竖立的墙里,一半的脖子也埋进去了。我有点呼吸困难,自觉这和一些东西让我感到起鸡皮疙瘩一样,这是好和对的感觉。
几天前,在阮一峰的博客看到油画《春天来了》,看他所述,转到微博,亮亮姐问:“你喜欢画?”我回她:“有时有感觉,但很多时候看不懂。”我现在明白了,对我这样的美术盲来说,有时候有感觉,是在一张画里看到了自己。


-
by 伊涅斯塔姆
年初,我去南宁考试。上火车时,碰到黄格梅,她先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们说话,她一旁一个女同学看我说:“听口音,你是……?”“柳州人。”我说。“柳州市的么?”“没有,融水的。”“你也是柳州的?”“是。”“柳州市的?”“恩。”她和黄格梅是同班同学,和她们一起的还有她们班四五个同学,也是去南宁考试。巧的是,我们的票还是邻着的。
这姑娘便是阿华,还真有一见如故之感。
在车上聊天,快到站时,火车停了下来,说是给别的车让道。阿华嘀咕着饿了。然后又说起自己平时去吃粉,都是要四两的,粉店的老板看到她到那儿打粉,一般就知道量是要打四两的了,只会问她是在那儿吃还是打包。车上的同学因此开阿华的玩笑,黄格梅对我说:“YL,不要笑啊。”“我不会笑的。”我说。微笑,心里念:我们柳州的姑娘就是能吃的啊。我忘了当时是否把这句话说出来过。
到南宁,考完试的那天晚上,我和家海去晓燕师姐那儿。晓燕师姐高我们两届。她准备的晚饭,吃完后,我们都说撑了。她说:“还不怎么饱呢。”晓燕师姐说起大学时,一般女生都打4毛饭,男生6毛,但她打4毛饭不饱,又不好意思打太多,所以一般打4毛饭吃完后再去添。我说:“你吃完后添菜还差不多,添饭,这不更‘不好意思’,还不如一开始就打了好。”晓燕师姐说:“后面再去添好一点。”“我还是觉得前面打足了好,没什么啊,”我说,“女孩子其实应该多吃的。”晓燕师姐有点不解,我说:“女孩子以后要生儿育女,不多吃怎么行,应该多吃。”
晓燕师姐笑笑,她是否认同我所说的不得而知。但我确实那样觉得,姑娘一定要少吃的道理根本说不过去。如果说只是为了让人看上去更好看一点,我认为也极其扯淡。吃饱,健康,匀称,才是重要的。倒是多吃,分析其才适合情理。
我犹记得阿华说起自己打4两粉时,自然、平坦,不为其他偏见束缚。大概因为我们少时受到的教育是鼓励我们多吃。
-
by Xiaowu
虽然只在长郡中学呆了一年,最后连个名分也没有,但还是认识了几位好友,其中就有LL。
那时学习紧张,生活单调,周末最多沿与学校相邻的步行街走到尽头,再右折步行一段距离去书城看看书。班上基本都是走读生,我是仅有的几名寄宿生之一。去的第一天,数学老师把我带到教室外面,年轻漂亮的班主任出来,看见我,小声却并不在意地在数学老师耳边问道:成绩怎么样。然后微笑着带我到教室里最后一排的某个位置。
我意识到这个年级刚刚重新组合了一番,很多同学也都互相不认识。但是我仍觉得自己跟大家都不一样,是一个外来者。不久我被安排坐到了前面,然后LL坐在了我的旁边。LL长得高大,但是一张口就露馅了,因为其“成熟”并不跟其身材成正比。LL也是新来的,与我出身相同,都是学校间竞争合并激烈之际来到长郡的。说实话,现在我也不记得LL坐在我的旁边过,这是最近一次跟LL打电话时提到的。LL还爆料说是听到我的成绩很好后私下跟班主任要求如此安排的。
LL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冬天下雪的时候,我和一位朋友会跑去LL家洗澡。还请我吃饭。在LL家听到LL会叫老妈小龙女让我惊讶。饭前我去洗手,LL提醒有香皂(或是洗手液之类?)。我嘀咕了一句:我没这么讲究。LL回应时语气有些不满。这件事与友情无关,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年来这个场景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作为“口语中说话人语气对语义的影响”的经典范例。我本是自嘲,LL却听到了讥讽。
写到这儿忽觉惭愧,因为实在再回忆不出还有哪些事情了。尽管后来LL一再恭维说当时我帮了不少学习上的忙,我也完全没有任何印象了。大学的几年间有过几通俗套的电话,直到07年十一假期LL带着女朋友来上海玩,我们终于再见面了。当着其女友的面,LL颇自豪地说,我女朋友漂亮吧。LL的直截了当又让我惊讶。
接着就是LL做过的让我最佩服的一件事了,每逢跟人提到时都津津乐道一番。LL学的是建筑,自然,在上海的时候对我的学校特别留意了一番。假期最后一天,我接到了已在机场原本就要离开的LL的电话。LL说已把女友单独送上飞机了,自己决定留下来考同济的研究生。LL说也许时间仓促不一定能考上,但是如果不考的话,将来一定会后悔。后来LL因在某科专业考试的分数上差了一点而失之交臂。
然而这次,LL终于得愿以偿地来同济读建筑了。不过,TA还要立刻赶回长沙的家准备9月12号的婚礼。在此先预祝老朋友新婚快乐! -
by Xiaowu
google plus 把互相关注的一个群体叫做“圈子”(Circles),类似于 Twitter中的following/followers,或者 Facebook中的friends。这个“圈子”感觉奇特,刚好在我刚读到的小说城市与狗中,“美洲豹”、博阿、卡瓦和鲁罗斯就组成了一个“圈子”,是个秘密的小团体。
略萨描写了在智利首都利马的一群士官生的军校生活。“圈子”即是这群士官生中的秘密团体。残暴的“美洲豹”是“圈子”的头,没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博阿凶狠仗义,却喜欢一只叫做玛尔巴贝阿的母狗,因而阿尔贝托会故意大叫:大家快来看呀!你们瞧瞧博阿夜里站岗的时候在跟玛尔巴贝阿干了些什么!猥琐的“山里人”卡瓦,博阿认为山里人都很胆小,但是卡瓦却很勇敢。除此之外,还有“黑人”巴亚诺,班长阿罗斯毕得,“奴隶”阿拉纳等等。
这群士官生刚踏入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时,就受到高年级士官生的残酷“洗礼”。在“美洲豹”的带领下,他们反抗了高年级士官生,甚至在有外国官员观看的拔河比赛上,和高年级士官生当众互殴。以后,他们同样给新来的士官生“洗礼”,侮辱他们。他们之间也互相挑衅、斗殴、喝酒、嫖妓甚至偷窃。“奴隶”最懦弱,大家都欺负奴隶,尤其是“圈子”,他们捉住奴隶,向他吐唾沫。但是奴隶却成了“诗人”阿尔贝托的好朋友。阿尔贝托狡猾,深沉,总是在暗中帮助奴隶。除此之外阿尔贝托能写诗,写小说,其他士官生还以索绪尔为交换,求诗人代为写信。
刚开始拿到这本厚厚的小说时,我还以为会跟读卡尔马佐夫兄弟那样,每天睡前读上十来页,让人昏昏欲睡,有益催眠。但是很快,我被吸引了。这里引人入胜的不仅仅是士官生们沆瀣一气的军校生活,而是略萨与众不同的叙述方式。
略萨同时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推进情节。譬如写阿尔贝托时总是用常见的第三人称视角,但是“诗人”也常常出现在“我”的眼中。而这个“我”,我开始一直没弄清楚是哪个士官生。我误以为又像恰克·帕拉尼克在肠子里面那样,这个“我”始终在现场,但从不出场。更复杂的是,略萨在描写士官生的军校生活时,又自始至终在轮替插入几个角色的过往经历,这种过去和现在的平行交叉叙述跟教父2类似。而且难以忍受的是,叙述这些士官生的过去经历时,也常常用的都是第一人称“我”。
总之有过去和现在的平行叙事,有不同角色各自的平行叙事,加上众多不同的第一人称“我”的叙述视角,让人头晕目眩。小说只是在自然段之间多空出一行,表示过去和现在,或者不同人物之间的切换。在读的过程中,我要不停思考这个“我”是现在士官生中的哪一个,那个“我”又是谁?而且常常要往回翻,看看刚被切换出来的“我”,前面做了些什么。
当然关于略萨的这种叙事技巧,其实也不少见,只是我看得少罢了。可以看这篇叙事家略萨 。
前面我提到的那个“一直没弄清楚是哪个士官生”的“我”,在后来居然还被我搞混了,直到小说结尾我才幡然醒悟。当时非常有冲动想重新看一遍,这就像看完电影穆荷兰大道或者小岛惊魂后疑惑重重,然后看了影评恍然大悟,然后就想重头来看再仔细核对每一处细节那样。
奴隶因为考试给诗人传递纸条再次被罚周末不能出校,只好让诗人捎信给他暗恋的特莱莎。诗人见到特莱莎后,却跟她约会。回到学校后,诗人拒绝了奴隶请他代写书信给特莱莎的请求,也不透漏特莱莎的消息。奴隶急迫之下,向长官告发卡瓦窃取试卷,换取周末出校的机会。阿尔贝托愤怒之下,也翻墙逃出学校追去。于是小说在卡瓦被开除出校、奴隶在演习中意外中枪身亡、阿尔贝托凭直觉指控“美洲豹”杀人并揭发全班同学等一系列事件后达到高潮。
小说的最后一幕,“美洲豹”和出狱的朋友依盖拉斯谈论自己和妻子特莱莎的往事。略萨在这里又卖弄了下让人眼花缭乱的叙述技巧,让“美洲豹”和依盖拉斯以及“美洲豹”和特莱莎的两段不同时空的对话交融在一起,却有种不可言说的震动。
-
by Xiaowu
最近看了几本书,在这里复述一下。
弗朗索瓦•于连 (经由中国)从外部反思欧洲
这是本彻头彻尾的学术著作,而且是对话体。于连学希腊哲学出身,按于连自己的说法,现在整个西方哲学体系开始于古希腊,有自己的概念、分类和逻辑。再怎么 创新和发展也只能在希腊哲学的庇护下翻几个滚。如果要想有所作为,想真正地反思欧洲哲学,就只能对以前的希腊哲学说不。怎么说不呢,得有所参照,于是选择 了中国。为什么是中国呢,因为首先有着自己完整体系的文明并不多,印度和伊斯兰文明其实与西方的关系一直非常紧密,而只有中国是几乎完全独立于西方自在地 演化。所以中国的所有一切都是与西方与古希腊迥然不同的。
可是研究中国的事西方也一直在做,而且正是汉学家在做的事。于连说,汉学家研究中国,套用的仍是西方的概念和分类。在西方的框架下,中国的许多东西是不能 分类,是不能用已有的西方概念解释的,也是不能简单的比较的。相反有些汉学家,又太容易进入中国语境了,从而出不来了。我的理解是,于连要重新创造概念和 分类,用来解释中国,并最终回到欧洲从而更好地反思西方哲学。于连举了个例子,说他刚上汉语课不久,被教到“这是什么东西?”一句时,就对“东西”这个词 疑惑。于连说为什么中国人用“东—西”这种相反的极性组合来表示这样一个意思?而这背后的哲学似乎从没有人给出过满意的解释。
于连的想法离经叛道,在哲学和汉学两边都不讨好,不被理解。于连说基本上是一个人在战斗。值得一提的是,于连本人在文化大革命末期来中国呆过两年,也在香港和日本呆过。于连说只有亲身经验才能理解中国。中国只是他的工具,不是目的。
其实整本书我基本上没看懂,基本上所有细节都没明白。纯粹拿来显摆的吧。
熊培云 自由在高处
这是熊培云的评论集,买之前也不知道。因为是评论,而一个人每次评论时总喜欢举TA最喜欢的例子,因此有些东西总在重复。好在熊培云的文笔确实很好,并不 后悔。熊培云的文笔不仅好,而且老到稳重。像熊培云自己在文中提到的那样,许多读者刚开始读熊的文字时,总以为是一位睿智的老者,后来得知作者的年龄后都 惊呼熊用文字骗取了本应对长者的敬重。我以前也有这样的误解,让我想到了笑傲江湖里令狐冲和任盈盈初识的那段。
读完印象最深的还是这句:“这是我的人生,我必使他自由”。
本来是打算买熊的重新发现社会,可是没货了。
恰克·帕拉尼克 肠子
其实滚石头很早就在google docs上跟我分享过这些小说,但我一直没有想到去看。以前只看过“警察局里每个人都来借充气女圭女圭用”的比较恶心的那篇,好像是贴在某个blog上的。这本小说没有收录肠子这篇,据说更恶心,自慰的时候把自己肠子给弄出来了。
要是拍成一系列的电影,很可能不错。 -
假装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 [文化]
2011-06-26 | Tag:伊涅斯塔姆 存档
by 伊涅斯塔姆
差不多一个月前,我在《新周刊》微博上看到一条信息。作家莫言在简体中文版《百年孤独》发布会上说:“我读这本书第一个感觉是‘震撼’。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紧接着感觉到遗憾,我为什么早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呢?如果早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没准《百年孤独》我可以写了。”
看到这条信息时,我反应是,“何必呢!”——那是豆瓣上一个读者给杨葵《百家姓》写评论的一个题目。我没看过莫言先生的小说,翻过《红高粱》,但那不算看,所以对他没有什么偏见,只是就事论事,觉得莫言先生在这事上实在矫情,不够老实。
高晓松很多次在接受采访时都喜欢提到一件事,说当年唱片公司的人看他的《同桌的你》,歌词里写的是什么半块橡皮之类的,就质问他这歌有这么写的吗……告诫他从古到今歌词没这么写过的!每次他在电视机里讲起这故事自己都乐得不行。照《校园民谣志》里的描述,那时要录唱片的时候,高晓松应该早已经在中关村上班了,不缺钱,所以懒得看别人眼色,自己辗转把这歌儿保存了下来。
在写歌词的作者,至今没见谁出来瞎嚷说早知道“半块橡皮”也可以当歌词写,没准《同桌的你》我也可以写了。更多的人是在老老实实地写自己的东西。
到了今天,许巍的音乐的受欢迎程度是有目共睹的了。多年以前,红星音乐生产社老板陈健添给许巍的话是:“你形象一般,你不像郑钧那么偶像,我是老板,做唱片这么多年,要把你捧红太难。另外,你的音乐太另类了。”罗大佑也是,“在向滚石毛遂自荐之前,罗大佑曾跟很多唱片公司谈过,大家都觉得这样的音乐不可能做,绝对没机会。”
现在来看,这些人非但没“淹死”在那个圈子里,反而在那个圈子里屹立着,受人喜爱、尊敬,是那个圈子里尤为出类拔萃的作者。
所以,我一直觉得比目鱼老师谈到米兰·昆德拉时说的那段话比较靠谱。
他说:“读昆德拉的小说,最大的印象是此人非常热衷于‘夹叙夹议’的写法——讲着讲着故事,作者忽然跳将出来,大段大段地开始发表议论、直抒观点,读起来几乎不像一篇小说,倒像是一篇发在《纽约书评》上的随笔。一些喜欢捍卫小说传统的人批评这种做法,认为这样做会破坏小说的美感。对此,我的理解是:去他妈的,没人有权力规定小说到底应该怎么写。”
我想是因为这样:真正的作者珍视自己的工作,写小说便老老实实地写自己的小说,写歌的便认认真真写歌,考虑的是怎么把自己的作品写出来。而不老实的人却道貌岸然,处心积虑想着教导年轻人或者他的同行——这东西应该是这个样子才对,小说应该是这么写的。
王小波还没死的时候,写过一篇如今看来已经变得滥熟的文章——《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里面他感慨:“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我想莫言先生多半看不上这样的小文章,很多人都看不上。
所以,这情况至今非但没有改变的迹象,还愈演愈烈,很多报纸在介绍简体中文版《百年孤独》时,都引用了莫言先生的那段话,当是对马尔克斯的褒扬。
-
by 伊涅斯塔姆
2007年5月,我在当当网买过一本书,叫《有想法没办法》,作者布丁。当时拿到书,给我印象最深是它的作者简介:“布丁,原名苗炜,1968年出生,北京人。《三联生活周刊》编辑。”在这之前,我很少看到这么简洁的作者简介,这之后也极少。以前,我总以为作者简介是那本书的编辑写的,但是后来在王小波的一本书里,看到他的一篇文章,是他给他的编辑寄去他的简介,我就知道这作者简介应该是“作者”自己写的了。所以我知道,只有闷骚的人才可能把自己的简介写得这样简洁、良好。
这本书前两年借给一个朋友,昨天晚上终于又回来。今天躺在床上的时候,打开了把它罩在脸上,那书香有重逢的愉快,而且我还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味道我最喜欢的一种书香。坦率说,我至今也没完整、连贯看过这书,但我受这本书的影响很深,我现在写文章写得叽叽歪歪的,这都拜它所赐。我现在写东西,很多时候都是以时间开头,也是受苗炜的影响。
《有想法没办法》是苗炜的第一本书。苗炜的第五本书叫《黑夜飞行》,看着是快出来了。十天前,他贴了这本小说集的序言,叫《我喜欢假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搞不清楚干嘛这些写新闻的家伙都非要跑去写小说去了。我今天忽然想,这些人大多是理想主义者,对自己对周围的人和事怀有良好的期愿。很多东西他们看多了说多了,但仍旧没得到改善,一次两次还行,三次四次也都还可以容忍,但是十次八次就让人不能忍受了,更何况比这十次八次多得多,这让人泄气。所以有帮家伙就写小说去了,在那里只要不缺才华爱怎么编织可以怎么编织。想让这个世界美好一点时候,可以让它美好一点。
这时我想,照这理解,九年过去了,苗炜在他的第一本书写的序言至今似乎仍然适用——
可到了为这本书起名字的时候我就糊涂了,本来想叫“越来越不耐烦”,结果被人说太颓废了,虽然生活中美好的东西越来越少,弄得我脾气越来越急躁,但我打定主意要舒服快乐。
好多年前,一个姑娘失恋了,她的朋友劝她:“人呀,就怕想法太多,想法多办法多才好,可你就是想法太多,办法太少。”这番话不知怎么被我从记忆中打捞出来,用以概括这些年来的幸福与无奈。


















